1.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,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:出发前24小时内收取原旅游费用的30%;出发前12小时内或迟到15分钟以上视作自动放弃,不退还旅游费用。在旅游行程中客人自愿离团,我社不退还费用;
2.我社所用车辆所有座位价格一致,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价格差别问题,届时将有权视游客人数多少决定所用车辆类型。除0.8米以下怀抱婴儿外,儿童必须占车位,违者导游有权令其下车;
3.团队住宿为双人标间,如产生三人间尽量加床或补房差;若产生单男或单女,团队无人可拼房,需补单房差;
4.旅行社有权在不减少协议景点的前提下,根据团队具体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,如遇客人原因放弃景点,门票不予退还。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自然灾害、政治因素、交通管制等)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,将行程更改或取消。本社只负责协助解决和退还景点门票款,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;
5.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《意见反馈表》,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。 |